食品安全检测仪起到监督作用防控食品安全的风险
如果您正在寻找相关产品或有其他任何问题,可随时拨打公司服务热线,或点击下方按钮与我们在线交流!
食品安全检测仪是食品抽检中重要的一步,根据《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食品抽检是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的一个手段。市场监管部门对食品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抽样检测,采取合法的监督措施是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贯彻落实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各部门在进行抽检任务时,在许可或认定的检验范围内进行检验,不得超范围检测。确保食品检验工作的客观公正,避免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利用食品检测侵犯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利益。
食品抽检工作,应该按照统一制定计划、统一组织实施、统一数据报送、统一结果利用(简称“四个统一”)的原则,依据《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总局15号令),由总局和省、市、县四级市场监管部门联动开展食品抽检。总局主要负责对市场占有率较高的重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产品进行抽检。省级局主要负责抽检辖区内其他获得许可证企业生产经营的预包装食品。市、县级局主要负责对当地市售食用农产品和学校食堂等餐饮食品进行抽检。四级市场监管部门抽检分工明确、各有侧重、不重不漏,实现产品种类、食品安全标准项目和线上线下抽检全覆盖。
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开展监督抽检。监督抽检是依据食品安全标准等进行抽样检验,判定是否合格,依法处置处罚,并及时公开相关信息。监督抽检主要聚焦高风险和问题突出的食品,紧盯农兽药残留、微生物污染、重金属残留、生物毒素和有机污染物等重点项目;紧盯婴幼儿食品(一小)、保健食品(一老)、网络订餐食品、冷冻饮品、方便食品、餐饮食品等重点产品;紧盯农产品批发市场、校园周边、网购平台等重点区域。对安全隐患大,具有区域性、系统性、苗头性风险的食品,及时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抽检。对不合格食品实施跟踪抽检。
第三,食品安全没有“零风险”,但监管必须“零容忍”。下一步,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坚决落实“四个*严”要求,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条例》,不断适应食品安全形势的新变化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不断完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不断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就是要按照市场监管总局的要求,聚焦人民群众的操心事、揪心事、烦心事,围绕“可检验、可评判、可感知”目标要求,防控食品安全风险,对不合格产品,按照产品控制到位、原因排查到位、整改落实到位、行政处罚到位、信息公开到位(简称“五个到位”)要求,深挖彻查,对不法分子严惩重处,推动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形成部门联动、社会协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公众共同参与的长效制度机制,共同守护食品安全,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
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司副司长 陈少洲